中新網12月1日電 據加拿大《星島日報》報道,加拿大移民部自11月30日起實施家居保姆計劃(Live-in Caregiver Program,簡稱LCP)申請新措施,新例明確規定以照顧兒童類別(Caring for Children Class),或照顧醫療需要者類別(Caring for People with High Medical Needs Class)入境的人士,在提出永久居民簽證申請日期之前的4年內,需要有兩年全職工作經驗,同時必須是住在魁省以外的省份。
  據《加拿大憲報》指出,LCP暫停按現有計劃接受所有新申請案,自本月30日後,將僅接受照顧兒童類別,或照顧醫療需要者類別兩類申請永久居民簽證個案。
  照顧兒童類別申請永久居民簽證資格為,至少有2年在加拿大全職照顧兒童工作經驗,屬全國職業分類(National Occupational Classification,簡稱NOC)的4411類職業;而且英語水平或法語能力要達到加拿大語言基準(Canadian Language Benchmark,簡稱CLB)5級;至少在本國有一年專上學習,或獲同等級外國資歷認證。
  照顧醫療需要者類別永久居民簽證申請資格為,至少有2年在加拿大全職工作經驗,可以是NOC3012註冊護士或註冊精神科護士、或NOC3233助理護士、或NOC3413助理看護,而非管家;英語水平或法語能力要達到CLB的5到7級水平;至少在本國有一年專上學習,或獲同等級外國資歷認證。
  部長指令指出,LCP新制自11月30日起實施,至2019年11月29日結束。  (原標題:加實施保姆申請移民新政 兩類保姆需2年全職經驗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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